第1244章 江湖事,官场事-《诸天从让子弹飞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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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顺三年五月,前任兵部尚书杨宇轩被杀之后,他的七岁的女儿、五岁的儿子被发配边疆,曹少钦准备妥当,率领东厂的精锐离开京城,准备以此为诱饵,劫杀一定会救人的周淮安。

    在曹少钦看来,司礼监在他叔父曹吉祥掌控之中,东厂在他手中,而京城兵马在石亨手中,再加上他们在文官中掌握的人脉,足以控制京城,只要杀了周淮安,天下间再也没有与他作对的势力。

    所以曹少钦这次率领东厂势力出动,准备以苍鹰缚兔的气势,将周淮安一举拿下。

    只可惜他不知道。

    他前脚离开京城,后脚大明京营提督、忠国公石亨便因为侄子“造反”和欺凌亲王等事,受到朝野的攻讦,陈昭身为刑部六品主事,更是第一个上书弹劾,一时间风头无两。

    明英宗当即顺水推舟,停止石亨上朝参见,将他削官为民,并究治石亨朋党,悉数罢黜。

    从风头鼎盛的大明勋贵风云人物,到万人唾弃的阶下囚,不过是几天时间而已。

    陈昭也因此名声大噪,因功升为五品主事。虽然很有部分年龄较大的刑部同僚不怎么愿意跟他打交道,但他依旧轻松在刑部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位之前跟他同为刑部主事,此时却是他直接下属的六品主事吴帆,见到陈昭前程似锦,还不满二十便已是正五品中层官员,顿时坚定了抱大腿的心思,鞍前马后一副效犬马之劳的架势。

    有这位‘地头蛇’的帮衬,陈昭很快就熟悉了刑部的一应事务,以及做事的流程方式等等。

    不过他毕竟是太过年轻,知道再出风头就会被所有人抱团反对,所以开始低调起来,在诸事不明,没有彻底弄清楚刑部的一应事务流程之前,不管上司和同僚是好意还是歹意,让他尽快上手处理顺天府一带的刑部事务,他全以正在熟悉推掉。

    反正他已经因为扳倒石亨而简在帝心,说话办事,以及自身人脉根基,就是对上刑部尚书也不气弱,刑部正五品郎中的官职还是皇帝不久前亲自封赏,只要他没有主动犯错,别人也拿他无可奈何没辙。

    陈昭怎么说都是这一科排名靠前的进士,主考官乃是内阁大学士,也属于大佬弟子了,这样的人士,明显的设套却是不行的,一旦暴露很有可能引来朝堂大佬的不满,这可不是开玩笑的,一般情况下的官员,完全没有必要和陈昭作对。。

    经过了解和熟悉,他这才对刑部的职能和管理范围,有了清晰的认识。

    刑部主管天下刑政,审定和执行律例,判案定罪,管理囚犯。因为讼事繁重,也按省分为一个个清吏司,各管一省刑政,而陈昭则负责顺天府地区的刑部事务。

    有小弟帮忙就是不一样,经过这几个月,他已经粗步对刑部事务有了认识,同时也对刑部的办事流程弄得清楚明白。

    在翻查以往的案卷时,他身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十分古怪的现象。

    拿起前任判定过的案卷,其中的案情简述十分简单,就是描述了某某在某某地区犯案,因为某某事犯了王法,最后定为某某罪当判坐牢或者砍头,又或者流放充军之类的惩罚。

    开始倒是没什么,只是感觉案卷描述得太过简单,没有讲清楚罪犯的作案动机,以及作案过程中的手段和情况,只是说某某遇害或受伤或死亡,至于其它的一概都无。

    单看卷宗,根本无法判断他是不是有罪无罪,想翻案,想发回重审,完全无从说起。

    难道我大明朝的刑部,就是这么简洁?

    要知道刑部是各类案件的最终审定机构,无论是死刑又或者流放充军,还有其它重刑都由刑部审定才能执行,所谓的‘秋后问斩’,不是一定要在秋后才会斩杀重犯,而是刑部的批文一般都在这时候下到各地,在刑部派员的监督下才能最终执行。

    陈昭长叹一声,不过随即醒过神来,这时代一切公文都是以笔记为主,而且还是毛笔字这样的大字,一张公文正纸一面也写不了多少字,也就明白了下面官府的为难之处。

    真要是写得太过详细,估计上报刑部的公文都得用马车来送,而且还是以十为单位的货运马车,不说其中的麻烦单单刑部审定就是一桩不小工程,所以就学了文人的春秋笔法。

    书写一道,大大限制了公文案卷的详细情况啊!

    难怪文人发明了文言文,不这样办,根本没法写公文啊!

    尤其是那些写史书的,更是如此。据说欧阳修在翰林院时,和两位同事走在大街上,看见一匹奔跑的马把路边卧着的一只黄狗踩死了,便说:请你们用文字记录一下这里发生的事情。甲说:“有犬卧于通衢,逸马蹄而杀之。“乙说:“有马逸于街衢,卧犬遭之而毙。“欧阳修笑道:这要是让你们来写历史,那是一万卷也写不完啊。甲乙二人问欧阳修:那么依你之见应该怎么写呢?欧阳修说:“逸马杀犬于道“,有这六个字也就够了!

    只是史书可以简略,刑部要是这种做法那就太过草率,怎么说都是关乎人命的大事,或者错判一次就是人头落地,又或者充军流放,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因此彻底分崩离析,影响实在太大不得不慎重再慎重才是。

    当然,虽然心中是这么想的,但他也没有一定要改变的意思,起码现在还没这样的能力改变,只能以后等机会合适了再慢慢来不迟。

    可是当他翻到一封案卷的时候,突然手中的案卷生了某些神奇变化,应该说他的眼睛生了某些奇妙变化,手上的案卷竟然散暗红光芒!

    这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陈昭心中一震,脸上却是不动声色,仔细翻阅了这道案卷,将其中的内容仔细印入脑海。

    丁丑年三月初八,顺天府郊外猎户杨林,杀死石头村保正一家,获死刑!

    从案卷之上什么都看不出来,可那闪烁的暗红光芒却在提醒着他,这个案子一定有问题!

    呼!

    陈昭长松了口气,勉强压下心头思绪,将这份案卷放在原位,抽手时以指甲在旁边的木架上划下一道不起眼的痕迹,这才拿起另外的案卷仔细观察。

    之后一连拿起十来份案卷,都没有丝毫诡异情况出现,让他心中产生了动摇,会不会是自己出现了幻觉?

    这自然是不可能的!

    他是准圣神通,是不是幻觉他还是能分得清楚真假的。

    既然不是幻觉,那就一定有什么特别的缘故!

    这个世界本就是仙幻世界,文庙贡院都有文曲星掌管,有些特别的地方也不足为奇。想到这里,陈昭将心中的疑惑放下了,自己是没有问题的,一定是这个世界有问题。但不管什么人,都阻挡不住他做实事的决心。

    咦,等等……

    心思起伏不定间,手中刚刚翻开的案卷突然又闪现了暗红光芒,他急忙收敛心神仔细阅览,这是一个佃户因为私怨报复主家的案子,人证物证齐全,顺天府府判了一个充军流放三千里的重罚。

    这时代可不比现代,边疆地区还有一些没有开发的区域,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十分恶劣,基本上正常人过去都得丢掉半条命,而囚犯一路风餐路宿艰难跋涉,到了地头基本上没有活着离开的可能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单单数千里跋涉就是一个相当艰苦的过程,有些地方甚至都没有标准的官道。而且有些地方环境特殊很容易染上不知明的疾病,充军流放看起来是朝廷往开一面给了机会,实则跟死刑差不多。

    流放内地不毛之地还算好的,要是流放到边塞之地那才叫倒霉。边疆的瓦剌部和鞑靼部可是时常打草谷的,弄不好小命就丢了,甚至运气不好的话被那些他们抓住,当了两脚羊作为吃食都有可能。

    真正能够从流放之地全身而退的,无不是背后有权势之辈鼎力支持,花费了大把金银才能侥幸逃生,就是如此也得脱上一层皮。而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,充军流放就跟死刑差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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