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在林泛和梁闻的“友好”、“亲切”、“平等”的“协商”下,梁闻心不甘情不愿的签订了一些列条约。 包括但不限于,每年完成一部电影的拍摄工作,以及一部电视剧的拍摄工作,督促动画电影的制作进度,以及协助林泛完成相应的工作,等等。 这些条款,怎么说呢,好像都是梁闻日常的工作,可一旦落实到了纸上,梁闻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劲。 可哪里不对劲,梁闻又说不出来。 本来还想倚老卖老撕毁这些条约的,但是被临时上门检查的演员工会,以及儿童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给打断了。 是的,在国外拍戏,演员工会的人会时不时的来查看正在拍摄的剧组,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。 而由于林泛他们正在拍摄的这部电影,需要大量的小演员出演,因此也被儿童保护协会重点关注上了。 儿童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,不仅仅关注这些小演员工作状态,同时还会关注他们日常生活状态,以及学习情况。 使用儿童演员拍摄影视剧时,不能耽误他们学习,可是写进儿童保护条例的。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,儿童保护协会有权力直接叫停整个拍摄工作。而被叫停整改之后,什么时候才能够重新开始拍摄,那就说不好了。 反正就是特别的麻烦,也特别的琐碎,很多条例即便是本地人也不能完全掌握,更不要说是林泛这些华夏来的剧组了。 不过有专门从事这个行业,帮剧组规避各种规定、条例的人,只要花钱就能请到。 他们不光是能够为剧组规避各种违法行为,还能帮助剧组跟当地各个部门,协商拍摄所需的各种场地、特殊镜头等等内容。 比如说要在某个蓝星知名的大都市地标附近拍摄,你需要跟相关部门协商好,拍摄的时间、镜头范围,以及是否需要人流入镜等等。 相关部门会提前在该位置设置好路障,阻拦人群,让你拍摄。 不然你以为真能够随便跑到人家的地标下,拿着摄影机就直接拍吗? 总之差不多算是花钱消灾了,总好过三五天就被某一个部门一张罚单,勒令停顿整改,耽误拍摄进度的好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