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三四章-《玉玺记石头与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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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案子一直是咱们刑部主审,大理寺御史台分管复核监督之事,不过陪审而已。咱们刑部又不是没人,何需从他们那里挑人?”
杜长史有些为难,“这我就不晓得了。”
程侍郎笑,“来,吃菜。你这食不厌精,也尝尝咱们刑部的伙食。”
午饭后,程侍郎专门跑了趟内阁,杜长史则在穆安之那里将程侍郎打听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。穆安之正要寻思早朝时陛下将通州运粮使一职点了何家人的事,听杜长史回禀,穆安之放下手里的笔,“知道了。”
杜长史说,“我看程侍郎是想把案子留在刑部审,并不想那两家插手。”
“看黎尚书的意思吧。”
穆安之对此无可无不可,他到刑部后除了审案并不管刑部旁的事,所以说他主理刑部是不对的,如今刑部当家作主的依旧是黎尚书。
穆安之审案铁腕,为人一向有神鬼莫近的名声,实际他既能在刑部短短数月便声名雀起,得杜华郑许这样的人相辅,自然有其过人之处。
于衙门,不争利。
于案情,不争名。
在他手下审案,每一桩案子,谁出多少力尽多少心,穆安之从来都是按功绩不同将下属的名单罗列在折子里,他不为自己争名。
虽则他如今在刑部,名义上是他在主理刑部,实际自到刑部,穆安之只管审案,所以,刑部四司,他只管刑部司,在刑部司也只分管审案之事。至于刑部其他事,穆安之不管不问,自由黎尚书做主。
就是这次南夷军粮案,他手下人手不足,他也不会打刑部旁的主意,索性从三司组建人手。
他就是要告诉黎尚书,他对刑部之权无所图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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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早朝结束。
清晨阳光穿透薄薄晨风照在人身上,穆安之自顾自往外走,他于朝中百官素无交情,往时郑郎中会与他同行,自郑郎中去了山东办差,穆安之又恢复独来独往。
今日却与往时不同,刑部黎尚书快走几步跟上穆安之,知道穆安之喜怒难测,黎尚书都没敢寒暄,直接说,“殿下,陛下令殿下总领南夷军粮案,殿下可有空,老臣想同殿下细禀此案。”
“去衙门说吧。”
如此,二人分别登车,同往刑部去。
刑部就皇城外的太平大街上,不大功夫便到。穆安之马车在先,黎尚书随于其后,杜长史华长史没有早朝资格,都是按时辰直接来刑部。
华长史一直在忙严氏案,杜长史见黎尚书也到了,给穆安之见过礼后对黎尚书拱手为礼,想黎尚书必是有事与殿下相商,不然这时候应该去内阁了,杜长史遂先退下。
黎尚书捧着茶碗,开口亦无闲篇,“殿下素来英明,老臣多思,一直想跟殿下说说南夷军粮案,还请殿下恕老臣聒噪之罪。”
“尚书太谦了,原本我就想寻个时间跟您打听一二,这件案子如今是个什么章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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